首页
> 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松岭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5:48 信息来源:松岭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松岭区税务局”)围绕省局、地区局和松岭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持续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松岭区税务局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地区局网站、地方新媒体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文字、政策解读视频,进行主动公开。并在中国网、黑龙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刊发文章,向群众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宣传板张贴最新公告文件、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税企联络群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企业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促进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

松岭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省局、地区局和松岭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流程,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公开信息管理

松岭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公开事项进行审核,不断完善对外公开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松岭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税务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及办税服务厅,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公开方式,认真做好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监管公开,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同时建立税企微信群、钉钉群,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确保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五)监督保障机制建设

松岭区税务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认真梳理自查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024年,松岭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松岭区税务局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距离上级部门要求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数量较少、政务公开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松岭区税务局将继续按照省局、地区局和松岭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松岭区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配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同时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政策宣传方法,拓展税收宣传阵地,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人才储备,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

                                                                  2025年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加格达奇区兴安街西人民路北 邮编:1650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