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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纳税信用评价 重“评”更重“用”

发布时间:2025-02-07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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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0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十年多来,纳税信用参评主体范围逐步扩大,分级分类管理更加精准,评价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全环节的纳税信用制度框架体系,持续鼓励和引导纳税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在竞争中赢得主动。

从信用评价到信用修复,纳税信用管理体系日臻完善

纳税信用评价,就是用纳税人在税务信息系统中的记录,客观评价纳税人信用,并按统一的标准划定信用级别。

2014年,税务总局发布并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建立起纳税信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与此同时,全国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上线,实现了对纳税人近100项信用评价指标的自动采集。

2018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在原有A、B、C、D四个纳税信用级别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

2019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允许其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修复纳税信用。

2021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并实现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的衔接,为失信纳税人提供了重建信用的机会和更多权利救济的途径。

十年多来,我国的纳税信用体系逐渐完备,纳税信用评价基本覆盖了全部企业纳税人。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企业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作出评价。

在税务总局统筹指导下,各地税务部门持续提升纳税信用管理水平,积极做好纳税信用政策辅导。

山东省税务局制发的《“两端”发力提升纳税信用管理水平实施方案》明确,在纳税人端,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精准提示提醒和辅导,推动经营主体从源头减少失信;在税务局端,通过加强关联信息比对,推动信用评价实现从事后到事前、普遍到重点、单维到多维的转变,有效防范评价风险。

吉林省税务局依托纳税人学堂,开展纳税信用政策辅导,并将纳税信用服务关口前移,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高频扣分指标及时推送给纳税人,开展信用预警提醒,引导企业及时关注信用情况,避免纳税人重复失信或错过最佳修复时间。

黑龙江省税务局积极开展智慧监管和信用培育行动,通过电子税务局“智能体检报告”和征纳互动两类精准提示,帮助企业减少信用失分;实施“三连A、五连A培育”“A级纳税人培育”“D级纳税人信用修复”“涉税中介机构信用提升”四大培育计划,分类施策提升企业信用等级。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行为、提高信用水平,山东、山西、浙江和宁波等地税务部门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以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山东省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参评企业纳税人中,评价结果为A级、B级或M级的守信企业纳税人占比达到90.27%;参评个体工商户中,守信个体户占比71.68%。

随着我国纳税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意识到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守信纳税人数量稳步增长。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级别A级纳税人近335万户,比2023年增加45.6万户;2024年,税务部门借助征纳互动服务,完善纳税信用提示提醒机制,及时提示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共帮助1300万户纳税人实现纳税信用修复或升级。

从税费服务到融资授信,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越来越广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是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一环。税务总局统筹指导各地税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采取激励措施,涵盖宣传辅导、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纳税评估、日常监管等多个方面。

提及良好纳税信用带来的便利,连续9年纳税信用A级的浙江金马实业有限公司颇有发言权。企业财务负责人陈建玉介绍,作为A级纳税人,他们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退税资金2天内即可到账,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

“七连A”企业南京景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庄艳告诉记者,受业务影响,企业经常需要调整发票用量。像他们这样的A级纳税人,不仅能够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而且在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可以即时办理,无须等待。

“没想到,良好的纳税信用给我们带来了‘真金白银’!”通过“税银互动”获得贷款资金后,黑龙江峰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志锋感慨道。韩志锋回忆,受市场环境影响,企业在2022年面临劳动力成本增加、回款不及时、订单减少等困难,资金压力大,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主管税务部门在走访调研中了解这一情况后,向企业介绍了“税银互动”相关政策。凭借B级纳税信用,黑龙江峰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向当地银行申请了680万元信用贷款。2023年,企业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纳税信用评为A级,再次通过“税银互动”向当地农商银行申请到240万元的信用贷款。

“‘税银互动’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税银互动”既能够帮助企业实现以“信”换“贷”、解决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也促进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资金向诚信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流动,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增强了金融市场活力。

据统计,近5年来,宁波市签约银行通过“税银互动”方式累计向守信经营主体发放贷款75.7万笔,其中面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超70万笔;累计发放贷款金额超过2500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取得的贷款金额约1930亿元。

除了税费服务、融资授信,企业的纳税信用状况还广泛应用于进出口、招投标、信用评级等领域。

“A级纳税人,是企业信用评级的‘加分项’。”北京某信用评级机构高级分析师告诉记者,在对企业信用进行评定的过程中,企业的纳税信用状况是其关注的一项重要指标。“我们通常会在税务部门网站查找被评级企业是否为A级纳税人,是否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他说。

山东省荣成市,是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荣成市税务局联合当地社会信用中心,探索将纳税信用激励对象由“单位”拓展至“个人”。纳税信用级别高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涉税业务容缺办理、绿色通道等服务,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还有机会在荣成市信用名片“海贝分”积分体系中获得加分,进而可叠加享受减免暖气费、走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免费游览市内A级旅游景区、免费健康体检等200多项激励政策。

“前段时间,我就凭借个人信用积分享受了免费体检。”荣成恒力车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海军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企业纳税信用为A级,无税费逾期申报,无税收风险预警,多项指标加分让其成功晋升为“信用达人”,享受了一系列信用激励政策。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纳税信用情况是政府部门评先评优的参考指标之一。2023年度,连云港市税务局在“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省优秀企业、企业家”“连云港市好人候选人”等评先评优中,向全市2000余户次参评企业与个人提供了纳税信用的推荐意见。

从诚信激励到失信惩戒,引导更多企业主动加入“争A”行列

随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优质的纳税信用逐渐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

在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炎康的办公室,A级纳税信用的牌子被放置在醒目位置。“A级纳税信用是对企业财税管理水平的一种肯定。”高炎康认为,优质的纳税信用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赢得客户信赖提供了“砝码”,是推动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金字招牌”。

“纳税信用评价就像一面镜子,真实地映照出企业的诚信面貌和经营管理水平。”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徐明余认为,纳税信用评价不只是对企业过去一年纳税行为的简单评级,更是对企业整体诚信度和合规经营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在追求A级纳税信用的过程中,企业进一步完善了财税管理制度,加强了发票管理和税务申报的合规性,提高了员工对税法知识的了解和遵从程度,在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同时,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他说。

2023年新成立的浙江嘉兴星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成立初期就经历了一次纳税信用修复。原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张鹏飞在其他地区设立了一家企业,纳税信用为D级。受此影响,嘉兴星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纳税信用被自动关联为D级,在发票领用、业务拓展等方面受到影响。实际上,其他地区的那家企业根本不是张鹏飞设立的,而是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设立的。

为解决这一问题,张鹏飞按规定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通过与其他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互动,证实张鹏飞身份冒用情况属实,税务部门于是调整嘉兴星卡汽车的相应信用指标,将企业纳税信用恢复为M级。“D级纳税人的经历让我真正认识到纳税信用的重要性。未来我们会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做好税务管理工作,争取早日走进A级纳税人的行列。”张鹏飞说。

曾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上海某科技公司,对依法纳税、守护纳税信用的认识更为深刻。“上了‘黑名单’之后,我们真正感受到什么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该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由于存在虚开发票行为,该科技公司被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税务部门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公布在税务局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即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按照联合惩戒机制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这样一来,该科技公司在银行贷款、项目竞标等多个方面受到限制。为挽回失去的纳税信用,该科技公司向税务部门提出咨询和求助。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惩戒管理科科长王鹏圣介绍,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满三年,可以停止公布。如果相关主体想提前停止公布,则需满足一定条件。经过核实,该科技公司已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失信信息公布时间已满六个月,同时未查询到其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等再次受到税务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记录,且不存在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的情形。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该局作出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的决定。

停止公布失信信息后,该科技公司顺利参与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工程的投标,银行贷款限制也得以解除,并重新与上海供电公司、上海地铁等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业务联系。“我们十分珍惜这次再出发的宝贵机会。未来,我们一定会严格规范财税行为,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纳税人,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纳税信用。”该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要求定期向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共享A级纳税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率先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涵盖税收服务、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18个领域的41项措施;依法依规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十年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我国企业纳税信用整体状况稳中向好,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和能力都在增强,纳税信用管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今后,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健全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扩大社会监督,完善奖惩机制,促进纳税人合规经营,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刊发于2月7日《中国税务报》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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