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伊春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伊税稽三检通〔2025〕5号

发布时间:2025-03-25 09:49 信息来源:第三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铁力市兴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30781MA18YYJB5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王宏伟、卫笑言等人,自2025年3月3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被检查人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向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反映稽查人员执法情况。


稽 查 人 员           


执法情况反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大街18号 邮编:1530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