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超世达经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30607097440095H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庆税稽一处〔2025〕1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发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庆税稽一处〔2025〕11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胜利路9号;
联系人:赵传利、徐玉鑫 联系电话:575102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大庆超世达经贸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