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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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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笔试考试,且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1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31号进行现场审核(可乘地铁1号线在烟厂站1号口出站)。

三、需携带材料

(一)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各1份;

(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三)享受政策性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及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4.“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政策性加分审核,不得由他人代替。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参加审核或未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现场资格审核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审核时应签订《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政策性加分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对不符合加分条件、提供虚假加分材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51-53611289

附件:

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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