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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5:17 信息来源:兴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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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更健全、内容更精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努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度,及时更新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等相关信息内容,依托省税务局、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在公示平台对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日常公开,便于公众查看。2025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32条、行政许可1条,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在税务网站和媒体渠道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置审查制度,对公开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强化风险意识,对区局掌握的纳税人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遵照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明确是否予以公开全面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实行信息公开动态调整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完善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服务功能,提升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资源,通过政策宣传电子屏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及时宣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操作指引,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用足、用活、用好税费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及时性、准确性,力争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更加完善。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操作能力。主动接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税务官方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精细化程度还有欠缺。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将着力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注重从纳税人的视角去谋划、优化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二是持续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聚焦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执法情况等公众关切领域,做到内容精准、发布及时、解读清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本级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2025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邮编:154100,电话:0468-611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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