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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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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五部分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年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岗位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督查计划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

     2018年,我局根据黑龙江省税务局最新下发的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修订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流程和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三)不断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务

     对内,主要通过公文、内部网站、行政管理系统公告栏、局务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对经费预算、人事任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范围内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对外,我局积极做到“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被动与主动相结合、临时与实时相结合、平面与网络相结合、日常与集中相结合”。一是依托信息技术进行实时公开。应用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外部网站进行24小时公开政务,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通过链接的方式成为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的子网站,扩大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二是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开展长期的静态政务公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显示装置,设立公告栏,及时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双定户”定额、税务处罚决定等事项;同时把税收政策、办税指南编印成册,无偿提供给纳税人。三是借助《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和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紧急重大政务。对重大税收政策变化、重大征管措施等影响较大的事项均通过报纸、电视及时公开宣传。四是利用税收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公开。通过税法知识竞赛、送税法进校园、举办各种税法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公开和宣传税收政策。       

(四)开展督查考评,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组织开展本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工作,逐项对照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逐条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促进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工作实效

     通过全区税务系统内部网站、办税服务厅的宣传窗口及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浏览、关注、了解政务公开信息,税务人员在与纳税人日常接触中主动热情宣传介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引导其正确使用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大兴安岭行政公署官方网站、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内外网网站、全区各办税大厅纳税人自助服务平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税务工作信息累计9653条/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开政策类信息365条,工作进展类信息725条/次,涉税服务信息8563条/次。我局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与税务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的要求。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黑龙江省税务局工作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发生信息公开减免费用。

     四、目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大兴安岭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社会的意识明显增强,征纳关系继续保持和谐态势,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全区税务系统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在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得到了持续巩固。但我们也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税,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三是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为此,我们将认真对待,着力加以解决和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大示范点建设和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全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为此,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内部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深入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

     (二)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纳税服务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统筹抓好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两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对基层部门的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考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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