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事项。同时,根据《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发布)对本公告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的相关表述进行修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事项。同时,根据《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发布)对本公告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的相关表述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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