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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08:10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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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始终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要求,在市税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理念先行,突出法治引领,持续推进税收法治现代化建设,在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和有益探索,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会前学法突出税务工作特色,学以致用。系统内各单位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参加党委会议会前学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变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突出税务工作特色,引领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共计组织会前学法22次,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二)创新学习方法,多层次开展学习交流。以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学习,全年组织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6次。成立市税务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着力夯实青年干部的理论基础。组织59个党支部采取线上自学与竞赛答题相结合的方式参与民法典学习,推动民法典的普及宣传,提升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度,通过竞赛答题1人取得名次,百余人获奖。创新开展“党建+移动学习”模式,大力推行网上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极光新闻、机关党建网等平台,及时学习党中央最新思想成果、重大战略部署、相关文件精神和时事政治新闻。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系统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理论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今年以来,我市税务系统在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变化,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全面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同时,严守组织收入“三条红线”,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0年共组织税费收入112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69.9亿元,下降5.5%,剔除减税降费政策因素,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1%,圆满完成税收收入预期目标任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4.9亿元,其他非税收入40.2亿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税务总局“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完成全省76条规定动作的同时,新增9条哈尔滨地域特色便利化措施,推出4类24项85条便利化办税举措,有针对性地改进和优化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减税降费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按照省税务局“一网覆盖五个到位”工作格局,以“网格化+专业化”为依托,科学设置809个税收服务网格区域,配备网格联络员1930余人,负责全市44.8万余户纳税人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按照税务总局减税降费常态化运行与省税务局机构结转相统一的要求,优化工作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工作旬报、月报、政策落实台账、工作提示制度等多项工作机制及联席会议枢纽作用,层层聚合压实责任,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在基层推行包保责任制,主要领导包面、分管领导包战线、责任部门包业务、全体干部包企业,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四)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充分发挥专业化税收职能。全面深入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落实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防范国际逃避税,推进双边协商,规范税收协定执行。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走出去”企业有关涉税争端。通过关注重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与受让变化,运用跟踪分析股权架构与后续管理相结合的税源监管方式取得成效,非居民企业管理水平不断优化, 税收收入稳中有升。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面开展案卷评查,确保执法规范。在全系统开展评查考评工作,详细阐明评查目的、细化评查标准,使参评单位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从中选送的许可、处罚优秀案卷,代表我局参评,获得2020年度哈尔滨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优秀单位称号。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税务局要求,以《民法典》制定为契机,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排查,从源头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性。

(三)优化岗责配置,深入落实《全国税收征管操作规范》。规范《税收征管操作规范》部分业务办理时限,实现了最新税收政策与征管措施有效衔接。指导各基层税务局对本单位岗位配置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岗位职责》中各岗位的“配置部门”进行配置,避免实施与审核混岗,切实杜绝了部门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

(四)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深入推进税费管理提升工程,建立完善税费管理任务事项扎口管理工作机制,抓实落靠税费管理问题整改任务。对省税务局推送的各批次《问题清单》所列问题,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操作指引,依托全省税务系统调查任务管理平台,同步推送各基层单位,指导跟踪督促落实。深入落实税收服务与管理职责,加强网格化管理。以重点解决“管户不入格、格内管户无人管”问题作为突破口,加强“网格+专业化”建设,规范网格联络员执法执纪行为,充分发挥了网格联络员服务与管理职责作用。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市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市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做到“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

(二)创新决策参与途径。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借力商会区域资源优势和行业协会链条优势,问需问计精准问政。聘请50名义务监督员和38名纳税人体验官,邀请其参与纳税服务监督管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升我市纳税服务质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利用其在地区和行业内的影响力,宣传税务部门的服务举措,树立了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多渠道征集企业在政策、资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形成税企“区块链”,为税收政策制定落实畅通渠道。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公示各级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编列4大类18项市级权责清单和8大类64项129(131)子项区县级权责清单。列明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和行使主体并通过省税务局官网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做到全部执法事项有依据。

(二)统筹推进“三项制度”。一是执法公示规范有序进行。参与全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公示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对公示信息严格审核、甄别,及时处理并解决发现问题,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推进。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推行权责清单、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裁量基准、考核标准“五统一”执法管理。按照复议、应诉管理办法,逐步统一复议和应诉的文书范本,建立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相关案卷标准。在执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全市税务系统共配备执法记录仪807台和配套数据采集站19寸电容触摸屏30个,记录执法信息数据930条(189.17G)。共建成27间具有监控功能的税务约谈(询问)室。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级税务局涉及罚款数额较大的审理程序原则上适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其中“罚款数额较大”具体标准和金额,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保持一致。市税务局对“税款数额较大”征收标准确定为5000万元,其他各级税务机关也确定了相应标准,并按要求备案。

(三)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研发应用哈尔滨税费管理预警系统,实现自动提取预警疑点数据,在预警操作平台实时推送,指引基层税务人员及时处理和纠正不规范问题。持续提升电子税务局应用管理,优化网上办税服务,明确推广应用工作职责划分,征求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需求和建议,提交省税务局修改完善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全市电子税务局注册率达99.99%,电子缴税率已达100%,网上申报率98.54%,网上事项办理率97.61%;电子税务局网上客户端共实现366项办税缴费及查询功能,基本满足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税收业务的需求。积极推广应用实名办税系统,依托国家人口库信息系统对纳税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准确验证,实现在互联网渠道提供实名信息采集、验证功能。全市实名认证户数标准率、实名办税数据一致率、异常关联关系解除率、风险事项验证率均达99%以上。

(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履行一般处罚的审理、告知、听证等程序,为基层单位解决执法中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帮助,以制度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合理化,以信息化方式实现流程回溯和风险提示,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执法流程,确保对相同违法情节的处罚结果基本一致。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法制审核力度。做好重大税务案件金税三期信息化系统与纸质传递的同步,切实实现用机器管人,使各环节关键节点和时限都有据可查,不断提升重案审理效率。本年度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5件,上年结转1件,审结9件,7件退回补充调查。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紧密围绕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组织税费收入情况等重要内容开展督察工作。充分发挥了督察内审内部监督效能,持续加强督察审计监督力度,有效地揭示和防范执法风险,切实把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了行动上,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

(三)规范纪检案件审理程序,加强疫情期间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疫情期间,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优惠政策落实以及“非接触式”办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执行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号令,促进联防联控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行监督检查;对系统干部遵守“八个严禁”特别是遵守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未按时返程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对各单位人员上岗情况开展监督抽查,防止以疫情为借口影响工作开展。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推动信访法治化,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信访机制体制,不断加强信访管理,明确信访责任,理顺信访流程,厘清信访与其他争议解决渠道的管辖范围,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拓宽法律救济渠道,及时高效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及诉讼有机衔接的方式方法,有效拓宽救济渠道,多元化解决税企矛盾纠纷。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已全部办结。其中2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4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参加庭审,全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胜诉率达到100%。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持续推进公开载体建设,有序推动“全链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700余条;创新扩大公众参与,以依法依规为落脚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按时回复6件,均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强化新媒体运用,持续推进公开形式创新。以微信平台为宣传点,不断扩充信息知晓面。进一步完善“哈尔滨税务”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在保证宣传规范的基础上,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解答最热公众咨询,提供最优涉税服务,充分发挥新媒体的辐射作用。微信平台共编辑发布图文消息1100余条,累计关注人数97737人,关注用户同比增长103%。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税法宣传,营造全社会税收共治格局。依托税企沟通平台,建立2985个“钉税宝”、微信群,向全市40余万户纳税人发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信息15.2万余条,解答政策业务咨询3.1万户次,办理纳税人预约业务0.3万余户,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涉税服务动态信息24万余条。推广“互联网+新媒体”辅导。在“哈尔滨税务”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税收政策讲座16期,收看人数8万余次。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面对面”辅导,因地制宜利用电话、抖音视频、网络直播等多种渠道,实时回应纳税人诉求。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一线,为510户省市主要医疗机构量身定做辅导内容,“一对一”开展疫情防治补贴补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跟踪落实,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二)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引导促进诚信纳税。对全市纳入信用管理的企业类纳税人222886户进行评价,参评企业纳税人202032户,占总数的90.64%。其中A级纳税人5654户,占参评户数的2.8%;D级3512户,占评价户数的16.59%。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经济领域助力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与银保监和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沟通,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寓法于教,加强税收法制培训。紧紧围绕全面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总体要求,2020年度共开展培训项目17项,培训人次共计5519人次,所有班次中均安排法治建设必修课,全市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以考促学,组织业务竞赛和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干部参加年度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竞赛及数字人事1-7级业务能力升级测试、领导胜任力测试和新入职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检验了税务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促进了广大干部的学法热情,收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优的效果。

(三)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把好法制审核关。积极与省税务局、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对接,本年度新发展3名哈尔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针对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诉讼、行政复议答辩、纳税人房屋动迁互换税费缴纳诉讼等十余项具体工作,提出专业法律建议,有效降低了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机制。调整、优化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坚持并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税务局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依法治税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考核,制度管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指标的绩效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管理促进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的整体推进。

总结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面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税收法治思维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税务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级税务机关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未达到 “三项制度”中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在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以健全完善税务执法制度体系,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宗旨,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增强全市税务系统执法制度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为纳税人和缴费人献上满意答卷。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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