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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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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鹤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68-3358081。

一、概述

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机制,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与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自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一直把此项工作作为完善公开制度、转变行政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把能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作为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机构改革之后,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内容,统筹推进

根据公开事项和部门职责实际,我局编制了对内和对外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各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及时、全面、认真做好本部门相关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对纳税人办税的环节、内容、程序进行公开,将系统内外普遍关心和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的环节和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在公开内容上做到全面完整和真实可靠,在时间上做到及时公开。更新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细化任务分工表,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细化任务分工表中所涉及的内容,按照主要任务、具体举措、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要素层层分解,规范了工作流程,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规范管理,建章立制

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了保密审查的范围。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提供信息的科室进行保密审查,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对外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为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我局多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综述、各部门工作职责、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机关办公电话、执法人员及权限、领导分工等中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提供给省局和市政府,在市局外网和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使社会各界在第一时间了解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二是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了统一标准的税法宣传和信息公开栏,安装了触摸屏系统、电子显示屏等设施,通过这些载体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纳税人公开,方便纳税人了解政务公开信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重点抓好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减税降费政策等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印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资料》2000份、个税宣传资料5万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资料1万份发放给纳税人,做到了政策公开的全覆盖。四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利用“纳税人之家—精品课堂”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实体培训162场,现场培训纳税人7800人次。五是加强外部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工作反馈、工作辅助、绩效管理、学习园地等栏目的内容归纳整理,把税务局网站打造成税收宣传和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六是创新方式进行公开,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以及微信群、QQ群等载体进行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涉税二维码等方式,将涉及税收政策、最新消息、关注热点等资料进行公开。七是将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载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A级纳税信用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承诺服务、延时服务、申报期午间值班等特色服务制度。通过实行零障碍、零距离的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通过外部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9条。涵盖各部门工作职责、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机关办公电话、最新政策、计划规划、税收收入、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公开年报、在线调查等10项内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宣传方式及工作水平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比如主动公开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一)规范认识,强化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使纳税人更加重视信息知情权,了解保障自身权利的程序和措施,形成对税务系统落实信息公开情况的广泛监督。

(二)优化服务,拓展平台。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丰富易于纳税人接受、方便纳税人了解的信息载体,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三)严肃制度,提高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开展,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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