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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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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举报投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黑河市税务局做好领导专栏、计划规划、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应公开事项的及时更新、公布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黑河市税务系统结合 2018年税收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利用县(市)区局的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规范性通知;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热线咨询电话、咨询台、纳税服务咨询平台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根据《条例》规定和税务工作的实际,对属于公开目录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公开途径主要是通过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对于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黑河市税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黑河市税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办公室。申请人填写《黑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了保密审查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黑河市税务系统未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2018年,通过外网网站发布信息693条,对领导专栏、计划规划、政府采购、人事任免进行了更新维护,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条;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159次;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71篇。公布纳税人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保障纳税合法权益。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制作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的宣传沙画。及时宣传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制作一看就懂的flash动画《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你知晓了吗?》。拍摄税收微视频《一路上有我》,展示和谐的征纳关系和新时代税务干部服务纳税人的新风貌;利用微信受众面广,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优势,在微信公众号发布12期政策解读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开展公开和宣传工作;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活动,加强普法示范基地建设。2018年,黑河市税务局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黑河市税务局通过12366服务热线解答纳税人问题共72个,发布解读稿件14篇,各基层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咨询热线和咨询平台解答纳税人涉税业务咨询 15360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黑河市税务局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次。2018年11月19日,申请人怀疑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海江小学综合楼工程2012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嫩发改发〔2012〕95号)是虚假伪造文件,询问原嫩江县国税局、地税局是否接到过此文件。2018年12月17日,黑河市税务局在征得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后,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黑河市税务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

六、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2018年,黑河市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七、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及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黑河市税务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为1人。未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黑河市税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基层部门缺乏专业人员队伍,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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