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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9:10 信息来源:向阳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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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作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持续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公开领导简介、办税电话,定期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全年公开行政许可140件,行政处罚1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动态,发布数据,按照鹤岗市税务局有关要求,做好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纪检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发布。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111日至202112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4号,邮编:154100,电话:0468-32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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