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2年5月25日 9:30-10:30
访谈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周文祥(图片中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二级主任科员殷树(图片左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一级主任科员方瑞(主持人、图片右一)。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组织的系列在线访谈,今天举办的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结构性减免税系列在线访谈(第二期)——企业所得税政策解答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周文祥、企业所得税处二级主任科员殷树为大家解答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问题,下面有请网友提问。
网友:您好,我企业今年计划购置一台600余万元的机器设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2022-5-25 9:33】
周文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第一个条件是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第一类是建筑业、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数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第二类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第三类是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第二个条件是购置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
第三个条件是设备器具的单位价值应在500万元以上。
第四个条件是设备器具要属于规定的范围。按照12号公告规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其余的固定资产均属于设备器具范畴,均可适用此项政策。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器具适用单位价值的50%一次性扣除政策。其中,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仅指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的设备器具是指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的设备器具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为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2022-5-25 9:42】
网友:我公司2022年1季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需要预缴多少企业所得税?【2022-5-25 9:46】
殷树:今年,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实际税负率降到5%。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你公司2022年1季度应纳税所得税额为280万元,按照政策规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0*12.5%*20%=2.5万元
(280-100)*25%*20%=9万元
2.5+9=11.5万元
如果你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1季度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11.5万元。【2022-5-25 10:01】
网友:您好,听说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又加大了优惠力度,请问政策有哪些变化?【2022-5-25 10:03】
周文祥:今年,为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2022-5-25 10:09】
网友:我公司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了企业所得税,如何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2022-5-25 10:15】
殷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2022年5月底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其中涉及汇算清缴补税、退税业务的,视情形分别处理。
情形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举例:纳税人A,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0万元。由于其享受了2021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20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10万元缓税一并在2022年10月缴纳入库。
情形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
举例2:纳税人B,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5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10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15万元办理退税。
举例3:纳税人C,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待2022年10月,先申请抵减2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2021年四季度缓缴税款8万元缴纳入库。【2022-5-25 10:24】
主持人:谢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和互动,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黑龙江省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我们下期见!【2022-5-25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