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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0:54 信息来源:工农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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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税务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开放度、透明度,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工农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有关流程,按照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公布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时发布税收执法信息以及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审核处理制度,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受理的申请及时备案、审核,符合条件第一时间公开,切实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2023 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工农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局相关要求,依法公开工作职能,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本单位动态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有关流程,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多维度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易企智税空间、纳税人之家、办税服务厅、内外部网站等平台和载体推送税收政策文件、办税流程和服务规范等信息,全力做好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开放度、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工农区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改进提升的地方,如:需进一步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将主动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增强思想认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本级机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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