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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32 信息来源:绥滨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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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绥滨县税务局)编制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繁荣街45号,邮编:156200,联系电话:0468-786323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绥滨县税务局在省、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结合工作实际,在不断完善公开流程、增强公开时效、提升公开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绥滨县税务局严格遵循省市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相关指示,紧密围绕税收核心业务以及纳税人聚焦的关键热点问题,着力强化信息公布与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这一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联络方式、公告公示、工作进展以及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有效提升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绥滨县税务局始终遵循依申请公开的规范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全力推动工作效率迈向新台阶。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秉持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在依申请公开处理过程中,精准把握公开尺度,不断优化处理流程,着力提升处理质量与效果。绥滨县税务局2024年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绥滨县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精细审查拟公开信息,明确责任归属,强化发布规范与保密机制,守牢信息安全底线,同时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更新,优化公开申请流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推动税务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维护工作,积极维护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数据,通过多渠道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热点问题,并借助微信交流群精准推送退税减税等优惠政策,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了解最新政策,收效良好。同时,按时完成信息公开专栏目录的维护,聚焦重点政务信息,规范公开方式,确保法定内容全公开、早公开、真公开,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水平,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绥滨县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依据工作实际确切明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对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的各个环节工作机制加以规范,将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精细化,强化日常的督导检查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保障力度。与此同时,主动接受市局以及地方政府的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主动地应对社会评议,保证对外公开的信息具备坚实有力的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24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看,绥滨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加强改进。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内容深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和实施细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绥滨县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丰富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提高税务部门的公信力。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优化互动平台,设立专人负责在线答疑,规范回复流程与标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为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本级机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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