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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8:50 信息来源:兴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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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更新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等相关信息内容,严格做好行政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30条,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税费政策,精准助力产业升级发展和税源培植。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对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专题辅导和针对性政策宣传。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通过讲座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的诚信纳税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对区局掌握的企业信息、个人信息,进行审查把关,严格管控公开内容质量。对公开可能会造成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严格遵照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明确是否予以公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动态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和新媒体的日常管理落实常态化监督,进一步推动动态管理规范化。提升税收信息公开、传播效能。依托纳税人直播课堂开展政策辅导,举办各类税费线下培训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广覆盖。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难点,成立专业团队,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统筹完善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工作。针对重点领域梳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具体要求,准确确定信息公开方式、内容。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畅通政务公开监督渠道,一方面,增添线下监督方式,合理设置群众意见箱,及时进行收集和反馈,认真对待纳税人的诉求。另一方面,增添线上监督渠道,公开机构地址、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是政务公开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仍有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明确建设要求和标准,打造更加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二是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将着力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提升税务局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回应,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准确性,努力提高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邮编:154100,电话:0468-611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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