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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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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 -01 -27 信息来源:嘉荫县 字号:[ ]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嘉荫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法制股 3.税政股 4.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5.收入核算股 6.纳税服务股 7.征收管理股 8.税源管理股 9.税收风险管理股 10.财务管理股 11.组织人事股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1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14.朝阳税务分局 15.双兴税务分局 16.党委纪检组 17.第二税务分所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江山路256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17:00

联系方式:

0458-880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