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
首页
>伊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区县信息公开>丰林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区县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9 -12 -13 信息来源:新青区 字号:[ ]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丰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国家税务总局丰林县税务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

( 一 ) 主动公开方式等

丰林县税务局信息通过门户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809/index.html)、内部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税务局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税务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国家税务总局丰林县税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 ,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办税服务厅公示板的形式公开。

3.主动公开时限。税务局信息形成或变更后 , 将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1.目录导航。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采用主题分类、体裁分类、机构分类三种方法。对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或信息来源链接,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目录索引。以目录卡片形式列出文件类公开事项的核心元数据,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等。每条公开信息对应一张索引卡片。

3.信息检索。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高级(组合)检索两种方式。简单检索支持任意词组的查询等。高级检索在简单检索的基础上,增加对核心元数据的组合查询等。两种方式都支持在结果中的二次检索。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

税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丰林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丰林县新青镇光明大街30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仅限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8-3569706

邮政编码:153036

电子邮箱:12990762@qq.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方式

1.互联网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要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自行下载并填妥《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国家税务总局丰林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备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接收当面申请及当面送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税务局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税务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