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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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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双鸭山市税务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双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双鸭山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双鸭山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33号,邮编:155100,电话:0469-6100231,6100690。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鸭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和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定一名党委成员担任政务发言人,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机构合并后设置1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落实制度。双鸭山市税务局已建立《双鸭山市税务局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制》、《双鸭山市税务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双鸭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并严格遵守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丰富公开载体。双鸭山市税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双鸭山市税务局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公开,对重大税收政策的变动进行政策解读。该局以本单位互联网站为载体,及时更新维护相关栏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充分发挥了税务部门网站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平台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8年,双鸭山市税务局结合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主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计53条。通过双鸭山市税务局网站等方式公开税收收入、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公开年报等政府公开信息15条;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税收工作专栏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5条;通过双鸭山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税收政策、公告、重点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32条。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公众通过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双鸭山市税务局子站可查阅双鸭山市税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2.官方微信公众号。利用“互联网+政务”的形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税收政策以及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发布通告和宣传。

3.双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工作专栏。发布税务工作动态以及对重大税收政策的变动、调整予以政策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双鸭山市税务局未收到纳税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项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双鸭山市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该局针对今年关于税务稽查、纳税服务、政策咨询、税制改革及最新税收政策,专门在政府网站发布通告,回应纳税人关切,宣传解读政策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双鸭山市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双鸭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足够认识,从总体看,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缺乏更加全面、深层次的完善和拓展。二是对公开信息的分类还缺乏实际操作性。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没有做到熟知掌握。2019年,双鸭山市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和税收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与宣传。认真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内容,积极积累信息公开的工作经验。二是完善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基本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三是加强基层调研。深入到纳税人和基层税务部门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政府信息内容,建立与群众的沟通机制,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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