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鹤岗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南山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6:50 信息来源:南山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南山区税务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南山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股室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全面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南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转顺畅。加强工作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指定的有关管理办法,按照最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执行。认真学习上级机关组织的有关培训,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南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2021年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务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落实保密审查的痕迹化管理,为日常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南山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局相关要求,本着“依法依规、利企便民、及时准确”工作原则,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在网站栏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整合内容相同栏目,压缩、简并内容相近信息,优化功能配置,进一步完善受理、查询方式,实现了网上受理、后台运转、前台查询、多渠道反馈的工作模式。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电子屏、公示板、税收宣传手册等形式,重点突出手机、微信、QQ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类税收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办税缴费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南山区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按照上级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南山区税务局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2年,南山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积极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着力为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涉税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68-33150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鹤岗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鹤岗市工农区铁西路 邮编:154101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