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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26 信息来源:南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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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南山区税务局坚持发挥各主动公开平台主导作用,规范运行信息公开管理各项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内容,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并实时更新。精准推送税费支持政策,在办税服务厅,通过LED电子屏、资料架、公告栏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操作指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遵循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公开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维护,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审核,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建“南山之声”志愿服务热线,通过“走访答疑+座谈问需+电话沟通”的方式,进一步延申税费服务网格触角。成立“枫桥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和“办不成事”投诉专窗,通过“一站式受理、分级分类处理、全流程跟踪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从源头化解争议,力求将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

(五)监督保障方面。南山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标准细化明确,工作质效纳入考核,开展清单化督办,以督促效、以考提质。注重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统筹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南山区税务局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改进: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通过流程优化、督导考核等举措,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将学习《条例》相关内容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税务干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发布公开信息。三是强化学习培训,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点,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岗位人员业务水平,为提高工作质效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68-33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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